萧山“所见即所得”新政来了,样板房有望成为“实景住宅”

2019年04月25日 10:42 来源:住浙网 作者:黄敏

文/住浙网研究员  黄敏

自2016年11月8日起,浙江省房地产市场进入“全装修”时代。随着全装修住宅项目逐渐增多,购房者对房屋质量的投诉维权也逐年提升,今年的情况尤为突出。

据统计,今年一季度,萧山区住建局受理房屋质量信访投诉案件270余件,同比增加78.6%,主要集中在样板房与实际装修房屋不符、建筑材料偷工减料等方面。“单靠业主和开发商的合同约束,不足以解决这些投诉问题,还是需要相关的政策文件来引导、规范。”

3月22日,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针对“全装修”问题发布了《关于加强住宅全装修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从4月26日起,首次申领预售证的楼盘,每个户型均需要有一套按照交付标准制作的实体样板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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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每个户型均需要一套“所见即所得”的实体样板房

值得注意的是,为避免装修材料实际交付时与样板房的差距过大,还要求开发商进行样板房保全证据影像公证及承诺书公证。

即要求开发商通过影像视频的方式,向公证机构提供实体样板房内装饰装修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品牌、产地、规格、级别、数量等内容的证据,以及向政府监管部门承诺现场施工及销售合同签订等均与实体样板房相一致的承诺书。以上证据均由公证机构进行公证,最终让样板房成为真正的“实景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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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引导住宅全装修保险试点工作,鼓励开发商自愿引入保险公司聘请的第三方风险管理机构对住宅全装修进行全过程质量管控,创新快速理赔、先行赔付和应急处理联动响应机制,为广大购房者提供保险维保服务。

萧山区相关负责人表示:“引入第三方全过程监督机制,允许保险公司参与质量监督,给质量再加一道安全杠,比单靠政府部门监督更有效率,也更有保障。”

对优先主动参与保险试点的全装修住宅项目,有关部门将对其在信用评价、创优夺杯等进行倾斜政策;对违反住宅建设和工程质量标准、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全装修住宅项目,依法加大查处力度,查处结果与参建单位企业资质、市场准入、企业信用等挂钩。

目前萧山全区已有12个全装修住宅楼盘已初步签订了参保协议。

律师认为:精装房的质量问题已越来越成为政府部门的监管重点

回到现实中,样板房没开放就开盘、样板房造好后在销售期间就关闭甚至提前拆掉的情况并不少见,还有同一个面积段不同户型“合用”一个样板房的荒唐情况出现,这些按照新规中的相关条款,都明确属于违规的情况,监管部门将会追究开发商的责任。

比如,2018年6月,20余名萧山消费者投诉某楼盘存在未按期开放“样板房”等问题,认为其涉嫌虚假宣传。

经过一个月的调解约谈,开发商最终同意在7月底前向消费者开放包括主力户型在内的四种户型样板房。

那么,该《通知》的颁布实施,将对市场各方产生哪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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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盛震超律师认为,根据目前网上已公开的部分内容,可能会在以下方面产生影响。

对于监管部门而言,从规范性文件的层面对当前混乱的精装房市场进行有效监管,明确精装房交付的质量标准,防止再出现因精装房引起的“虚假宣传”、“货不对板”等纠纷,化解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的购房矛盾;

对开发商而言,萧山区的这一新规或是对整个精装房市场及房地产行业的一个警醒,精装房的质量问题已越来越成为政府部门的监管重点,开发商或者建设单位应当信守承诺,向购房者交付符合法律规定、政策要求、合同约定的精装房,否则不仅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还可能存在承担行政责任的风险;

对购房者而言,《通知》中规定的各项新制度,比如对样板房内的装饰装修进行影像公证等,将会是今后购买精装房过程中的有力保障。对于建设单位或者开发商未按照监管要求实施备案、验收、公证等手续的情况下,购房者可以向有关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从而更有力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019年04月25日 10:42 来源:住浙网 作者:黄敏 编辑:边天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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