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上半年哪些楼盘或交付延期?对“不可抗力”的几种解读

2020年03月03日 08:47 来源:住浙网 作者:华静

本文导读:

1、上半年交付的39个项目压力大

2、杭州多个项目发布交付延期公告


3、官方解读和律师说法

文/住浙网研究员 华静

地铁站乘客排起了队、西湖边晨练的老人、重新变得拥堵的高架,陆续开放的各大商场......熟悉的杭州正在向我们靠近,按下“暂停键”的杭州楼市也逐渐醒来。

从凤起钱潮到和光尘樾,两个楼盘皆摇号,让开发商们暗自松了一口气。但不难发现,疫情的阴霾依旧给杭州楼市留下了“后遗症”。

首先冒头的,是工地“停摆”带来的交付压力。这不,杭州多个房地产项目公开或私下向业主发布通知,表示因受疫情影响,项目或将延期交付。

 

上半年交付的39个项目压力大

因受疫情影响,不少项目工地停工时间长达近一个月,再加上工程审批、外地工人返程、材料供应等几大难题,对于计划在2020年上半年将交付的项目而言确实压力十足。

据不完全统计,原计划2020年上半年交付的项目有多达39个,交付时间大多集中在5、6月份,其中,计划在2月份交付的楼盘有1个、3月份有3个楼盘。

研究员调查发现,2月份交付的绿都汀澜府虽然抢在年前进入交付模式,但工期或多或少也受到了疫情的影响,部分未交付的剩余房源也改为预约的形式,于近日小批量交付。 

而计划在3月份交付的3个楼盘(新天地金色时光、旭辉珺悦府、华夏四季)则不约而同发布了延期通告,其中,城北的新天地金色时光成为杭州首个正式发布通知声明受疫情影响可能延期交付的项目。

 

杭州多个房地产项目发布交付延期公告

2月19日,城北新天地金色时光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关于时光悦酩公寓商品房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可能延期交房通知》。在通知中提到,受疫情影响原定于2020年3月交付的时光悦酩公寓可能会出现延期交付的情形。

 

这是杭州首个正式发布通知声明受疫情影响可能延期交付的项目。公告一经发出瞬间引起热议,不少业主认为,开发商有借疫情故意拖延工期的嫌疑。

针对业主的声音,金色时光方面表示这是一种“误读”,其表示:按目前的工程进度来看,项目大概率可以如期交付,出现延期的概率不大。只是担心会因疫情影响出现意外情况,所以稳妥起见,提前告知业主。

紧接着,包括碧桂园在杭的多个项目、旭辉珺悦府、绿城九龙仓桂语江南、绿都云和湖、荣安翡翠半岛、祥生群贤府、中南君奥时代等多个楼盘也通过短信或告知函等形式通知业主项目或将延期交付。

绿都云和湖:施工进度无法按原计划,交付日期需顺延

 

中南君奥时代:因疫情影响,交付日期可能顺延

 

祥生群贤府:顺延交付日期,疫情解除将抓紧施工

针对延期交付现象,官方和律师作何解释?

摆在开发商们面前的“困境”真实存在,但购房者收房的心情也能够理解,特别是那些因学区因素购买商品房的家长们,相差一两个月的交付时间,孩子极有可能面临无学可上的尴尬。

那么对于房地产项目延期交付现象,主管部门和律师是如何解读的。

(1)官方:明确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造成工期延误,可适用不可抗力条款

在2月19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法律风险应对指引》(以下简称“指引”),针对“因疫情影响而带来的延期交付”问题,明确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造成工期延误,可适用不可抗力条款。

 

如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办理房屋交易手续和不动产登记时间或者认购协议约定的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间等时间节点在疫情防控期间,房地产开发企业因执行政府采取的疫情防控措施延迟复工,导致房屋不能按期交付、房屋交易手续和不动产登记不能按期办理或者合同不能按期签订,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将相关时间顺延至企业复工后的合理时间,并免除相应期间不能履约的责任。

 

当然,《指引》中也说了,一个房地产项目是否符合构成不可抗力因素,是要经过多重评估且应与买受人协商。

疫情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交付等义务履行有较大影响,但是否构成不可抗力,要根据合同目的和疫情防控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因果关系等综合认定。

如房屋逾期交付主要是因为工程合理工期延误、行政机关不能正常办理有关审批事项等因素造成,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买受人协商顺延房屋交付、办理房屋交易手续和不动产登记时间。

(2)针对商品房延期交付,律师怎么说?

虽然官方已经为延期交付问题作了“背书”,但购房者疑惑还不少,如不可抗力因素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计划2020年下半年交付的房子也因疫情而延期是否合理?针对几个购房者关心的典型问题,研究员咨询了东赢律师事务所——陈律师,并做了整理:

 

问:新冠肺炎疫情确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因素范围?

答:因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具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特点,所以主流观点基本认为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问:受疫情影响,开发商延期交房,购房者能否要求解除合同?

答:不能。因为疫情影响在法律上构成不可抗力,即双方可以据此免除相应责任,并不构成违约,所以购房者不能要求解除合同。

问:楼盘延期有没有一个具体的时间范围,比如一个月?

答:个楼盘情况不同,要考虑到疫情持续时间、工人返工时间以及各个公司及项目的不同情况等多种因素,所以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此法律上并没有硬性的时间规定。但绝对不少开发商说了算,目前武汉、南京等地是采取参考政府启动及解除卫生公共事件紧急响应,到结束的时间来计算划定。

问:原计划在2020年下半年交付的楼盘延期交付是否合理?

答:合理。虽然原计划是在2020年下半年交付,但是从法律规定来看,凡是“疫情期前”开工的楼盘,都属于“工程进度受影响”的范围,符合资格延期交付条件。

问:疫情期间网上下单的商品房,日后也能延期交付吗?

答: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几种情况均不适用于不可抗力原则:在疫情发生之后签订的合同不支持、在疫情发生前已经违约的合同责任不支持、无实质影响一般不得解除合同、金钱债务一般不支持。

也就是说,在疫情期间购房者通过线上签订购房合同且后期未能按约交付的、或者在疫情发生前工期已经延误的楼盘,都不可引用不可抗力来免责。

2020年03月03日 08:47 来源:住浙网 作者:华静 编辑:和文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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